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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参加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9-06-28来源:规划设计四所、建筑设计院作者:步兵、吴嘉杰

为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省级历史建筑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6月19日至21日,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在上海举办了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培训班。我院组织规划设计四所步兵、建筑设计院吴嘉杰两位同事参加本次培训学习。

我院组织参加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省级历史建筑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6月19日至21日,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在上海举办了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培训班。我院组织规划设计四所步兵、建筑设计院吴嘉杰两位同事参加本次培训学习。

        一、基本情况
        1、会议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昌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要求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推动省级历史建筑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于6月19日至21日在上海举办了本次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培训班。

        2、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的议程十分丰富,在6月20日上午进行了开班仪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陈默先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马韧先生分别发表了致辞并主持了开班仪式。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则由住建部历史名城保护处副处长胡敏博士以及来自上海、杭州、厦门、广州、北京等地方从事多年历史名城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优秀领导及工程师们分享了各地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探索实践,最后一天,安排实地的参观教学,参观了上海科学会堂、思南公馆等多个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案例。

        二、主要内容
        1、住建部政策要求

        目前,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联动不顺畅、利用方式不合理、修缮技术不完善、管理制度不配套和资金投入可持续性差等普遍性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通知,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1)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完成建档挂牌工作;
        (2)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发挥使用价值;
        (4)完善技术标准,科学保护利用历史建筑;
        (5)创新相关审批机制,形成保护利用合力;
        (6)拓宽资金渠道,保护资金良性循环。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0个城市在试点过程中确定公布历史建筑3000余处,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项目155个,启动研究课题32项,制定出台法规政策文件20多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近20亿元,举办各项宣传推广活动220次。部网站专门开设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栏,累计推送试点交流文章40余篇,并分别在杭州和福州组织了两次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题培训会,对近400人进行了培训。

        根据住建部的政策方向,落实以下5个工作要求:

        (1)规范认定机制,明确保护责任。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建立保护利用联动机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完善挂牌建档工作;落实历史建筑保护责任;建立历史建筑普查预先保护机制;推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制度。

        (2)加强保护修缮,培养传统工匠。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明确保护要求;完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管理机制;培育历史建筑修缮工匠队伍。
        (3)促进活化利用,探索工作方法。鼓励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推进历史建筑集中片区的整体保护利用。
        (4)动员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实施。拓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资金奖补机制;搭建历史建筑交易信息平台;探索乡村集体土地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路径。
        (5)优化政策保障,完善审批管理。完善历史建筑修缮利用审批管理机制;加强历史建筑安全管理。
        按照住建部政策要求,下一步需完成以下工作:
        (1)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1. 所有设市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县都要公布;(2018年底)
        2. 各市(县)填报数据信息平台,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2019年底)
        3. 启动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普查确定。(2019年启动)
        (2)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
        1. 2019年内制定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
        2. 2020年完成不低于60%已公布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
        3. 2021年完成全部的测绘建档工作,并建成省级历史建筑档案数据库与我部联网。

        2、各地优秀经验

        全国多地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工作,其中,具有优秀成效和经验的城市有北京、广州、杭州、厦门、上海。以下将列举各地优秀经验。
        (一)北京
        北京市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机制明确清晰,是由牵头部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协作部门北京市文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各区政府带领专家顾问团队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4个技术团队组织而成,并且各技术团队负责不同分区的项目。
        北京市根据其实际情况,完善历史建筑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标准,科学地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2017年7月19日,组织召开“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课题研讨会,邀请各相关委办局及专家就北京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标准进行探讨并提出意见。会后汇总相关专家意见,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拟订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认定标准,并下发各区进行潜在对象普查。
        北京市历史建筑的利用模式创新合理,并具有多个资金投入渠道,例如红楼公共藏书楼属于一般历史建筑,由政府投资腾退修缮,与社会机构联合运营;内务部街27号院属于挂牌保护院落,由企业投资改造,以企业经营和公益服务的模式利用等。
        北京市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在2019年5月发布《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在设计、施工各环节请专家全程把关,建立规划方案公开制度,并加强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培训,建立施工队伍准入标准,明确资质要求,充实专业人员,以达共同协力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的目的。
        (二)广州
        广州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实行普查—预保护—认定制度的工作模式。
广州对历史建筑进行全覆盖、体系化的普查;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合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对文物创新拓展到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两种分类。
        依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广州市在“应保则保”的保护原则下,建立普查前置制度、预先保护制度。实现“先保护,后认定”,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在普查中未能及时确定身份的历史建筑资源设立预保护名单,而后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查,征求各部门、各区意见,并将其公示、征求业主意见,最后由市文管与名城委审议通过认定。这种从普查源头到认定程序的方法,避免出现文物与历史建筑的“双重身份”。
        广州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具有创新的合理利用路径,能发挥其使用价值,例如,运用文化单元整合历史建筑,讲好“街区故事”,形成了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北京路文化核心区”、“传统文化商旅活化提升区”的西关地区等;运用文化线路串联历史建筑,讲好“建筑故事”,形成“最广州”的实体历史文化步径和利用在线地图,指引游客到达“打卡点”的虚拟线路。
        (三)杭州
        杭州实行“一套体系、五个保障、一个模式”的工作机制,即由部门牵头、覆盖全市域的保护管理体系,实现机制、政策、资金、技术、服务五个保障,发展文脉保护、民生改善与城市有机更新协调并进的“杭州模式”;建立“常态化”的修缮审批流程和全寿命管理机制;将志愿者与“互联网+”结合,通过微信吸引、凝聚了一批钟爱杭州历史文化的热心市民,并招募一部分高素质人群作为志愿者,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整体专业技术能力;创新合理利用模式,以功能延续型、商业开发型、创新创意型、文化展示型多元的活化利用方式,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
        (四)厦门
        为历史建筑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实现“一栋一档”;对历史建筑进行高效率、高精度、高智能的建模,实现永久性存档、并在现实中场景化展示;创新审批机制,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建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题,二三维一体化展示,建立历史建筑基础数据库,历史建筑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辅助及决策系统,实现历史建筑保护数字化管理,依托“多规合一”平台,拓展形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策划、储备、审批、动态跟踪平台,并建立公众参与和成果展示的电子化信息平台。
        (五)上海
        上海将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五大体系构筑基本框架,有行政管理的立法立规立标和精细化监管体系、保护修缮和更新改造技术与可持续管理体系、历保科研教育普及与专业技能工匠培训体系、历保灾害防治及应急救助和保险与保障体系、国内外合作和社会支持及市民参与共享体系,具有十个特点:政府立法立规和技术规范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和日常管理不断加强;长效管理和效果评估机制不断落实;科研教育行业协会作用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和市民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人大政协和媒体监督不断深入;行政执法与司法诉讼联动不断推进;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投入不断创新;安全防范应急救助不断取得成果;国内外合作经验成果共享不断拓展。
        上海对历史建筑实现“四修一维持”,即“修旧如故、修旧如旧、修旧如初、修旧如新、维持原状”;创新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与更新利用,发展生态环保绿色节能与智能创新技术、多学科多专业联动与网络促进技术、传承历史展现风貌与凸显以人为本、精细化与可持续性是长效发展之路、并与各国经验交流与国际合作成果共享。
        以实地考察上海思南公馆为例,其资金来源通过贷款资金、市政府提供支持,引进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组建房地产基金、对外出售新建公寓,具有多元化;其更新特点为“四修一维持”中的修旧如旧,尽量回复历史建筑原貌;其改造方式有成片街区的保护、对保留建筑的单体保护、新建建筑的施工建造,以达到重现历史建筑风貌,重塑历史建筑的功能;思南公馆具有阶段性的运营方式,首先以控制空置率和提高出租率为主要目标。按照四大功能的布局,形成餐饮、生活、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思南慢生活”街区;其次,形成自己的标签。培育与建筑风格、街区环境相匹配的文化品位,挑选商家入驻,在公共空间融入文化元素,使历史人文传承与现代都市生活需求有机结合;最后,打造“文化思南”的品牌,成立专业的品牌运营团队,在大众文化的概念下,多方支持下,推出了思南城市空间艺术节、思南赏艺会、电影沙龙等活动。

        3、新技术应用

        历史建筑的保护,可以采用“三保卫士”对历史建筑进行智能监管。“三保”,即文保、优保、历保,能够监测历史建筑是否发生振动、倾斜、位移、沉降、裂缝或有白蚁侵蚀,并实时传输和移动短信提醒网格巡查人员 、街镇信息平台 、小区项目经理,同时还能累积查询分析,但存在成本高,安装量大的问题。
        亦可采用历史建筑保险制度,具有财产保险与动态监测的功能。综合保险方案既考虑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风险,又涵盖了游客在范宅游玩和购物时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造成需要范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还将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对范宅提供一年四次的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

        三、心得体会
        步兵:结合相关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关注工作热点和动向,积极推动我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技术创新。

        1、从住建部的工作动向中可知,往后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中应搭建历史建筑交易信息平台、探索乡村集体土地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路径、加强历史建筑安全管理。同时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新任务中,应关注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1)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①所有设市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县都要公布;(2018年底)
        ②各市(县)填报数据信息平台,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2019年底)
        ③启动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县的历史建筑普查确定。(2019年启动)
        (2)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
        ①2019年内制定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
        ②2020年完成不低于60%已公布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
        ③2021年完成全部的测绘建档工作,并建成省级历史建筑档案数据库与我部联网。
        2、从省厅工作动向中可知,我省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为梅州、韶关,并推进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同时根据省厅发布的新任务中,应开展《城镇化背景下建设有历史记忆感的岭南城市》的研究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建设有历史记忆感的岭南城市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
        3、目前,我省已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已拟写《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建设有历史记忆感的岭南城市的研究报告》的初稿;并且已有关于历史文化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的汇编。

        吴嘉杰: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法律保障、管理建档,多利用新技术。

        1、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各地都出现大量的抢拆抢拆历史建筑的事件,使得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建筑遭到破坏或不复存在,而往往对于历史建筑的法律法规还并不完善,违法成本也相对不高。因此在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工作中,需要不断健全相关的保护法例,加强法制教育,完善管理体制,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管理,市民、企业、社会和政府、司法、新闻媒体形成联动。
        2、形成完善的建档管理是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基础。历史建筑是凝固的传统艺术,通过对历史街区、历史保护建筑的建档,通过摸查、定位、以及建筑的测绘,形成图纸资料文件,能够有效的对历史建筑的现状进行描述,同时也能作为一种基础资料进行储存,一遍未来历史建筑的修缮、利用等,多元化的记录形式是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基础和核心。
        3、采取科技手段保护历史建筑。通过现在的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等高新媒介,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宣传、历史信息展示以及开展全民参与的活动等,能够使得历史建筑保护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号召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保护,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更多元性。同时在历史建筑保护中采取新的技术,如新的测绘技术及记录手段,能够更有效和长期的保存历史建筑信息,从而推动历史名城名镇名村的更新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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