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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项目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
编制时间:
2016-04-30
委托单位:
设计团队:
|
获奖情况:
2014-2015 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咨询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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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江门提出的“珠西新的城市中心、新的经济中心、新的创新中心”新定位和“珠西策源地、珠西主战场、珠西新增长极”新使命,引领江门市域空间战略发展,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江门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江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了主体功能区,明确了各功能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推动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优化发展。

■ 项目特色

⒈结合地域特色,建立因地制宜的国土空间评价指标体系

为体现江门市开发潜力和“滨海、侨乡、温泉”三大地域特色,规划建立了包括 6 大指标 33 个因子的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传统数据库与空间数据库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建立了涵盖经济、人口、国土、社会、生态等方面共 75 项 6000 多个数据的 GIS 空间“大数据”库,对市域国土空间作出了科学合理的评价,大幅提升空间数据的准确性及实施的可操作性,为划定江门市域空间主体功能区奠定基础,为重大项目与发展平台的空间落地提供指导依据。

⒉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打破行政边界划定主体功能区

规划依托 GIS 空间数据平台,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在国土空间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打破按照行政边界划分主体功能区的传统方法,划定四大主体功能区,并落实开发范围与边界。

⒊通过“控底线、找平台、划四区”,形成保护与发展融为一体的空间管理体系

强调“控底线”。结合国土、环保、林业、农业等部门确定的需要管控的生态本底资源,打破行政边界,强调跨行政区的生态敏感区连续性保护的要求,确定基本农田、生态控制线、大型生态屏障等生态底线,并划入限制或禁止开发区。

着力“找平台”。结合发改、规划、交通等部门确定的需要重点开发的空间区域,按照“五大千亿产业集群”的发展要求,制定跨行政边界的“一区六园”市级产业园区战略布局,依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重大交通设施干线及站点地区,划定重点开发区,建立市域空间发展重大发展平台。

落实“划四区”。划定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生态发展区和禁止开发区四大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和完善区域政策及绩效评价,重构规划协调和空间开发新秩序,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引导各个空间从“功能矛盾”向“衔接有序”转变。

⒋建立“管制分区 - 管制政策 - 责任主体”三位一体的空间管制机制,保障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

《规划》通过画线、定坐标落实各类空间要素,明确城市发展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管制分区”,实现“目标、指标、坐标”三统一。强化规划公共政策作用,为各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管制制定精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管制政策”,重点开发区的政策优先支持全市重大平台、重大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扶持等政策重点支持生态发展区 22 个生态发展镇的发展,实现了空间开发权的合理分配。落实各主体功能区斑块的“责任主体”,并明确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和各镇的具体职责,为开展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提供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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