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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项目地点:
中山市
编制时间:
2018-11-26
委托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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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山市农业农村发展起步早、基础好,初步形成了以高效生态为特征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以秀美村庄、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为主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城乡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至全省最小,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描绘好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按照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编制了《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作为未来一段时期指导中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


■ 创新与特色

《规划》立足中山实际,突出中山特色,从新时代中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特征出发,顺应乡村建设发展规律,充分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建设实际,着重把握和坚持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政策传导。《规划》编制全过程始终抓住中央、省市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政策文件要求,紧密衔接《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及时对表对标,层层传导,既体现全面性、系统性,又紧密结合中山实际。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规划》既立足中山当前乡村振兴实际,又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着眼长远,不贪大求全,不回避要害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对中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顶层设计,有针对性地提出乡村振兴侧重点和振兴举措。


三是坚持实操落实。《规划》既强调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明确乡村振兴的大方向、大原则,又突出带动性和实操性,以重大行动和重大工程细化实化乡村振兴战略主要任务,补齐短板,有序推进。


四是坚持组织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规划》落实党政领导职责,提出农民主体作用,建立乡村振兴跟踪评估和督查考核制度,从土地、人才、资金等方面强化要素支撑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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