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沿海,陆域界线南北最宽处90km,东西最宽处132km,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2.93%。大陆岸线长455km,占全省岸线索长度9%。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双转移战略、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规划以其他相关规划的陆续深入实施,珠三角外围地区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期。2009年6月,以省委书记汪洋为首的省委省政府领导开始进行了粤东地区四市的考察和现场会,检查各市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汕尾成为粤东四市现场会的第一站,汪洋在考察后对汕尾近年发展进行了评价和指示。同时,2009年恰好是汕尾市的规划年。本次总体规划调整按照广东省、汕尾市的要求,以国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衔接对象,以求统一规划目标、协调土地利用、提升环境质量。同时兼顾统筹协调其他部门的专项规划,试图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和平台,形成兼顾各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与实施体系。
规划将汕尾市中心城区定位为:环珠三角东部地区性中心城市,以工业发展为主导,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和旅游业的滨海城市。预测至2015年,汕尾市户籍人口为378万人,2020年为405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至2015年为60万人,至2020年为73万人。
项目主要特色包括:
一、从资源优势着手,建立与珠三角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对接体系。
(一)空间对接——开发“西部”,融入“珠东”
规划提出优先开发市域西部的发展策略,并认为西部的发展应该从建立产业转移园的传统合作模式开始,逐步向建立更紧密合作模式的转变。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设立和发展,正是对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策略的响应。
(二)产业对接——建立与珠三角配套的六大产业基地;
规划结合汕尾自身产业现状和资源特点,沿市域北部山区、中部丘陵地区和南部滨海地区建立三条产业带,重点发展对接珠三角产业配套的基地经济,形成六大产业基地。
二、针对“弱中心”现状,规划试图从区域的角度建立汕尾中心区—海丰县城组合型城市
中心城区城市和经济规模略小于海丰县城,呈“弱中心”的特征,规划由此提出,将汕尾中心城区和海丰县城打造为组合型城市,共同带动市域经济发展。
三、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政府导向两个层面因素,确立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主体功能布局。
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模拟了未来中心城区可能出现的三种发展模式,同时引入了政府导向因素,确定未来5至10年城市发展建设的重点,得出未来中心城区主要发展中部主城区、东部和北部三大片区,形成了“北拓东进,强化中部”的空间拓展策略。